法律问答

你好! 拖欠工资不是怎么办,而是有谬见

其它
2020-01-06 18:09: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板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达到相应的数额则涉嫌了恶意欠薪罪。但不是直接报警,而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对于拒不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支付要求的,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立案标准: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 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
    (一)当面临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50%--100%的补偿(参见《劳动合同法》85条);
    (二)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
    (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法律温馨提示:
    解除合同获取经济补偿
    除了可以到相关部门寻求救济外,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参照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此外,《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1、凭欠条和劳动合同到法院起诉主张工资的,如果不涉及劳动纠纷的,法院会受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