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手机微信被别人用于行骗,且诈骗取得成功,做为手机微信持有者的我必须赔付吗?

消费者维权
2020-01-07 15:57: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为了避免微信诈骗,使用微信要注意:
    1)加好友后立即修改好友备注,否则别人下载了好友头像,换个相同名字来冒充好友身份,真假难辨。
    2)当被拉进一些部分认识,部分陌生的群里,如果有人恶意冒充他人,非常容易中招,这在微信群聊中要特别小心。
    3)不要轻信陌生群友,在微信聊天中尽量不谈及资金,财产等重要事宜。
    4)不要轻易打开发过来的网页链接,特别是在网页上要求输入账号和密码时就要万分警惕,可能就是一个盗号程序。
  • 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由此可见,提交的赔偿证据有夸大的,成立保险诈骗罪。但对于被保险额,即实际支出的费用,仍应予以赔偿。
  •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  
    (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  
    (三)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