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的担保人不是本人签字,借钱是说必须要有担保人,请问这属于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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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具有合同的性质,并不是说只有写上合同两个字的文书才叫合同,同时合同的形式也有很多,口头合同也是一种。
如果已经签订了借款合同,就无须再写借条,以免重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合同中已经明确借款,且双方签字确认,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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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不是本人签字并不能说明合同无效,只能说是
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有没有效要看借款人是否知晓合同内容并且同意合同条款,而且是否对
代理人签字的行为作出委托。只要有足够
证据表明,借款合同是借款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并且借款也确实打到了借款人的账户里面,借款合同就有效。
如果借款人完全不知情,并且没有收到借款,合同就没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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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担保人明知贷款人为的是诈骗,而提供担保,可能会成为共犯,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涉及刑事责任的,也可能因为存在资料作假等,有一定的过错,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可以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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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