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果合同上没有指纹,这是有效的合同吗?

2020-01-08 03:19: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租赁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应该怎么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  
    2、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  
    3、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  
    4、房屋租赁合同。  
    三、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  
    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定金(或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  
    四、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
    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将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为预防房屋租赁纠纷,稳定房屋租赁秩序,许多地方规定,城市私有房屋租赁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由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申办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租共有的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租赁私房的,承租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地的个体工商户租赁经营用房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进城经营的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 一、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3、区租赁局或租赁所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确定调解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租赁双方当事人。
    4、调解之后按具体情况作以下处理:如调解成功应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达不成一致的,则终止调解,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到场参加调解,应终止调解,若双方仍愿意调解则另行确定时间进行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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