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在一个地方开了一家商店,后来关门了。该雇员的工资没有支付。他已经拖欠了将近一年了,还没有得到付款。现在老板已经换了工作。他怎样才能拿回他的工资?

2020-01-08 06:43: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公司倒闭了,公司的财产是要优先于公司的股东、其他一般债权人来用于偿还你们的劳动报酬及相关补偿金的,所以没有必要哄抢,控制住财产不要被隐匿、转移。
    其后,如果不想提起仲裁的话,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问题,通过他们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劳动部门比较重视的话,可以很快的就解决问题。
    通俗的讲就是公司的钱财要先拿来给你们支付工资、补偿金之后剩余的部分才能拿来偿还公司欠其他人的钱,所以你们没必要分抢公司的财物,只要别让公司的财物让别人悄悄的拿跑了或卖了就行。
    除此之外,要尽快的向劳动当地的稽查大队或劳动局申诉,反映问题,由他们出面协商解决。
  • 老板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一、如果你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你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 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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