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房子在抵押状态,我忙着用点钱就把房子卖掉了,对方交了2万元的押金,后期首付款交不上了,现在有一个月时间了,她交不上说这房要不了了,让把押金退给她,我说稍微缓几天再退给他,这事她要起诉我谁会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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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人用房屋作为抵押的,应当到房屋管理局办理
房屋抵押登记。
2、房屋抵押必须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才具有抵押的法律效力。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债权人对该房屋没有优先受偿权。
3、所以,以房屋设定抵押的,需要由抵押人与
抵押权人共同到房管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取得《房地产他项权利证》的,房屋抵押权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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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