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车撞了一个骑电车的老人,交警判非机动车主要责任,目前伤者还在住院,我有交强险和第三者30万。保险公司会怎么赔付?

2018-09-06 15:0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强险分为三块:限额分别是死亡、伤残110000元、医药费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如果在双方或多方事故中,只要负有责任,那么就要在交强险限额中先赔足限额部分,例如对方车辆损失1500元,药费15000元,不说对方误工、护理的情况下,交强险:车损(没有超过交强险限额)赔偿1500元,药费赔偿10000元,医药费剩余的5000元按照双方的责任划分。在你的事故中,你所说的10000元,我不知道你指的是哪项损失,但是交警说的应该是有道理的,而且保险公司也会照此赔偿的,事故处理时及时与保险公司查勘员沟通。
  •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交强险的强制实施肯定是有它的必要性,可以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得到保障,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交强险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购买是必要的。所以说所有的车主都必须进行投保。
    交强险在赔偿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个财产损失,车主们需要明确这个财产损失的定义是什么,财产损失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
    如果是是被保险车辆内自己东西的丢失或者说财产的损失,是不在交强险内赔偿范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