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我买过期的食物,然后我也吃了它呢

消费者维权
2020-01-08 14:41: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过保质期食品绝不可再销售
    过了保质期的食品不能再销售,必须下架。但是过了保质期的食品不等同于有害食品;有些食品发生的主要变化是感官品质的变差,仍可以继续食用,比如:某些果汁、饮料以及一些脂肪含量不高的干粮谷物制品等;也可能产品品质的影响不是很大,只是过了最佳品质期限,可以降级作饲料等。
    而有些食品过了保质期后可能会导致安全隐患,如微生物超标、重金属超标、过氧化值超标,如一些冷藏的食品、金属罐装的食品、油炸食品等。
    超过保质期食品如何处理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回收后,一般采取两种形式处理:
    一是焚烧销毁或当做垃圾抛弃;
    二是加工成饲料,用作肥料等循环利用。
    专家建议,要以科学的风险评估为前提,为食品制定合理的保质期限,企业制定产品保质期应依靠专业机构的技术支持,通过检测验证食品在标注的保质期内能否满足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同时重点关注销售环节是否满足了食品贮存条件的要求,综合考虑生产和销售环节的要求,为食品制定科学合理的保质期限。加强对过保质期食品的处理,严格执行回收销毁等有关规定。
    同时,也建议广大消费者养成购买食品看标签标注保质期的习惯,不要购买和食用过了保质期的食品。
  • 消费者购物前维权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清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维权各项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购买前了解商品属性。对于商品的种类、规格。性能、原材料、结构、合格证,出厂日期、消费期限、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有关商品自身的情况以及商标、厂家、生产地、经销者等关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情况应尽可能地了解。
      
    3、保存购买凭证。购买后应尽可能要求销售者出具发票、收据或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效地进行索赔。
  • 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 买了过期食品,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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