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把房子抵押在银行贷款上,现在不行了,还没有什么结果,是否会影响下一代

2020-01-09 11:45: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还或者推迟偿还都属于违约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也会造成逾期,补交相应的罚息,形成银行的黑名单,不利于后期的银行贷款业务,还有引起法律纠纷。逾期还款:
    1、承担高额罚息。
    2、造成法律纠纷。
    3、在全国征信系统中留下“信用污点”。
  • 车辆抵押贷款还不上不属于诈骗,而是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贷款人无法还款的时候,银行并不是立即申请车辆拍卖的,而是向贷款人催收贷款和利息,如果没有收到,会起诉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把车辆档案进行查封,并在抵押到期后,银行才会申请车辆拍卖,当然法院受理后才可以进行拍卖。如果车辆在拍卖出后,费用会优先偿还银行的本,然后将剩余资金还给借款人。此时抵押也会自动解除,债务关系就终止了,抵押状态自然就解除了。
  • 房子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贷款,应当及时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参考如下法条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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