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事喝酒后,由于他喝醉呕吐,我因要求先送他回家,但是他却烦我事多,打了我,后面他们一起的两个人加他三个人都开始打我,在打我的时候我挣脱后拿了一把菜单防卫,但始终没有伤害他们,仅仅作为一种防卫手段。后面由于菜刀掉地上,他们对我拳打脚踢,致使我的一个手指碰到菜单造成韧带撕裂,血管断裂,手指骨头骨折。并且我的左右由于受到打击,现视力模糊。全身胸部,头部都又感到疼痛。对方要求我自己先垫付医药费,最后平摊。另外他们三个已商量好有一人承担责任。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如果我要起诉他们对我造成人身伤害,是否构成轻伤害?谢谢

2018-09-06 17:18: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轻伤属于刑事方面的概念,而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责任,二者没有关联。
    如果是因他人侵犯而致受伤的,应该按照民事法律进行赔偿,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者可主张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是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轻伤害构成刑事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事赔偿那块赔偿项目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尤其是第17条,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1)、申请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对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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