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武汉继承的房地产买卖如何交税,谢谢?

2020-01-09 16:35: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来的房子再出售,需要按交易额1%缴个人所得税。但符合规定的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的规定,馨窝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第四条的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
    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因此,个人继承父亲的房产再出售时,购房时间可按发生继承前的购房时间确定,若购房时间已超过5年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在出售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 继承的房产出售时需要承担的税费和普通买卖而来的房产需要承担的税种一样,国家还没有开征遗产税,但继承或受赠而来的房屋在出售时,个人所得税只能按(总价-原购置成本)*20%征收。
    一、买方:契税
    1、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总价*1%,
    2、首次购房90-144平米(套内120):总价*
    1.5%
    3、144平米(套内120)以上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房以上:总价*3%、
    4、商业房或公司产权:总价*3%
    5、2014年5月起,取消农业户口首购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税政策。
    二、卖方:营业税及附加普通住宅:总价*
    5.6%144平米(套内120)以下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免征。144平米(套内120)以上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附加是指城建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三、卖方: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原购置成本)*20%征收;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 房产继承交税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
    (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 5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10000以上部分
    0.
    1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
    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
    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
    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1%   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1.5%。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