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56岁在交两年领养老保险钱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1-09 22:53: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参保人死亡,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继承的办法,按照《继承法》规定办理。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根据《继承法》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依如下方法计算:缴费比例分为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7%缴费(2003年为7%,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到8%)。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中的人寿保险具体区别如下:  社会保险是政府行为,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互济性和社会性。人寿保险是商业行为,它运用经济赔偿手段,使投保的企业和个人在遭到意外损失时,按照经济合同,得到经济赔偿。  社会保险属于劳动立法范畴,而人身保险属于经济立法范畴。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单位和国家三方负担并按照政府规定的统一费率征收;人寿保险实行自愿投保原则,全部投保费用由投保人自己负担,保险费率按险情的不同,规定不同的费率,人寿保险因属企业经营性质,具有盈利性。  社会保险金(养老金)的给付是根据缴费年限、缴费金额、社会平均工资等条件,按规定给付。人寿保险金的给付实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则。  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退休后不再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除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外,还根据经济发展、物价水平等因素,适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让老百姓真正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例如我市自1987年实行养老保险统筹以来,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从每月82元增长到2006年的1018元,年均增长
    14.2%。这是商业人寿保险不具备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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