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都是个人开的餐馆法定节假日工资怎么算

2020-01-10 10:46: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
    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 关于加班工资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因此,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七天改为十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
    20.92天和
    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日工资按照劳动者月工资额除以国家规定的月平均工作天数确定;小时工资以日工资除以日工作时间确定,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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