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积金可以一次提取吗?在公司不做,交公积金加工厂交可以拿出来吗?

2020-01-11 11:0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持下列要件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③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④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为职工参保的,个人帐户由个人50%,单位50%组成。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是一样的,缴费比例由单位自行在5%-12%间选择,单位缴费部分进成本。
    至于住房公积金单位交多少,要看购房者在申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多少?缴费基数是购房者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个人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单位缴费一样。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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