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我必须扣分吗?还有罚款

2020-01-11 15:26: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违章扣6分,罚款一般都是200元。
    共有14种违反交通规则扣6分的情况: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2、货车超载
    3、营运车辆超载未超过20%
    4、高速公路超速未达到20%
    5、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
    6、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
    7、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8、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9、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10、占用应急车道
    11、运载特殊物品不挂相应警告标志
    12、运输危险品
    13、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14、未按照规定休息
  •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警告,是指对违法行为予以告诫和谴责,申明其违法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要求其以后不得再有类似行为的一种以影响行为人声誉的强制批评手段。
      罚款,是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强制收取钱款的制裁,使行为人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一种严厉手段。  暂扣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实施的在一定时间内取消其驾驶资格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吊销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严重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持有机动车的驾驶人员,实施的剥夺其驾驶资格的一种严厉强制性行政处罚手段。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秩序的行为人,短期内强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法律责任部分从主体上划分主要有三方面构成,包括非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和单位,在处理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区分各种主体的不同责任,严格遵循相关法条关于处罚的规定进行处理。
  •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