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丢了结婚证可以离婚吗?还有协商离婚的结婚证吗

离婚
2020-01-11 17:14: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方家暴,双方都想要离婚的,可以双方当事人一起,就子女抚养权归属,共有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
    达不成协议,可有主张离婚一方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当事人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是合法夫妻,也就不存在离婚的说法。双方可以协议分手。  规定非婚子女享有正常家庭出生孩子一样的权利。双方需要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额度,可以形成书面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
    只要协议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内容不违法,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这样的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分手协议,或无法达成孩子抚养权归属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合同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  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对于一方丢失结婚证,另一方未丢失结婚证同意离婚且配合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民政部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 可以的。《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五、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