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A,我还在休生育假(六个月的早已一切正常休了两月),公司通知说要散伙了,能够 按参加工作时间给与经济补偿金,但生育假只有到下月末,我该怎么做?

2020-01-11 18:46: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补偿的情形、补偿的具体标准都有法律明确的规定。同时,经济补偿金通常只适用于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没有规定员工向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同时,根据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按照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 适用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夫妻之间采用约定的夫妻财产分别制。约定的夫妻财产分别制是指夫妻之间达成的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还是各自所有,基于所有权产生的各项权利义务均有所有权人承担。
    实际上,夫妻之间约定财产分别制是对《婚姻法》上夫妻财产共同所有的例外,即根据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我国以婚后所得共同所有为法定财产制,当婚姻解除时一般依照共同共有的原理,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而夫妻之间采用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别制,婚后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 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产假期间的效益工资、差旅补贴、午餐补贴,属于你应享有的福利待遇。
    依据有关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她们享有的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于法无据。同时,公司克扣女职工产假期间部分报酬,可以要求加发被扣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扣发效益工资,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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