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三轮摩托车卖给了别人没过户,这个证明可以吗

2020-01-11 19:25: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摩托车过户,顾名思义就是把车辆所属人的名称变更。是买卖二手车过程中不可省略的程序,车辆不过户对买卖双方都会带来不便。  
    1、买卖二手车只签协议不过户,前车主仍然可以用该车作抵押,损害到后车主的利益。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机动车驾驶员暂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的话,所有人还是你,也就是说如果别人出事了,你有可能要承担责任的,要是别人逃跑了,你就更惨了,要负全责。因为人找不到了,只好找你了。  
    3、另外对于买车方。虽然捅有了二手车辆,但产权未转移到自己名下,日后容易发生纠纷。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规定是车辆卖掉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实际交付之后出现交通事故,如果是该车辆一方责任的,由车辆实际受让方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机动车的买卖以交付为准,过户等级只是对抗而已,因此,卖方已将车辆卖于买方,买方出了交通事故,由买方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即使没有过户,买方将车辆交付后发生了交通肇事的情况下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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