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楼的餐馆油烟机噪声扰民,能够起诉它,让它闭店或是赔付吗?

其它
2020-01-12 11:37: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声音的大小来判断,如果达到噪音级别,可以报警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 噪音损害赔偿之噪音污染行为的认定不以违法性为前提: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该条规定,环境污染事实的认定应当以违反国家环境保护、防止污染相关规定作为前提条件。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该条并未将违反环境污染法规作为承担侵权责任的要件之一。
  • 生活中,因工地施工、大型冷冻机等产生噪音,容易危害人身健康,致人失眠、耳鸣、头痛、神经衰弱等损害。事实上,因噪音扰民,造成严重后果的,是可以要求责任人赔偿精神损失费。  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达到以下条件的,就可以认定为噪音污染:  
    1、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噪声。  
    2、排放的噪声干扰了他人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  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可依法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因噪音扰民造成损害的,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是可以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有是人身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才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只是什么是精神损害的严重后果,目前,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案件不同,标准就不相同。例如受害人短时间的耳鸣、失眠,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但是因噪音造成的长时间失眠、疾病性耳鸣的,往往都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费。  此外,尽管环境污染赔偿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侵权人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否则都需要赔偿,但是受害人仍需要举证以下内容:  
    1、侵权人实施了噪音扰民的侵权行为。例如环保局、城管的投诉处理记录,检测数据等可作为证明早已扰民存在的证据。  
    2、受害人受到了损害的事实。如受害人到医院诊断的详细医疗报告。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距离远近,病发原因等,但这往往需要综合全案证据进行逻辑判断,才能确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