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每月出租该套房产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以下等号后数字单位均为元),
(1)营业税:月租金收入×3%,即2000×3%=60;
(2)城建税:营业税×(1%或5%或7%)(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按照在市区标准计算即60×7%=
4.2;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不征),即60×3%=
1.8;
(4)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1%,即60×1%=
0.6;
(5)房产税:月租金收入×4%,即2000×4%=80;
(6)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12个月×占地面积,岛内土地使用税为每平方米6元,6÷12个月×10=5(每月);
(7)印花税:月租金收入×
0.001,即2000×
0.001=2。上述
(1)-
(7)项合计税费为:
153.6。
(8)个人所得税=(2000-
153.6-800)×10%=
104.64。
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的委托,对房屋租赁
征收租赁管理费,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和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租赁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税都是以租金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标准组织征收。 以上就是黄冈房屋租赁税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