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高速路变更车道道前面的车子急刹泊车,导致车后追尾事故,我就是第三车,如何区划义务

2020-01-13 07:45: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辆追尾保险公司赔偿:先从交强险来赔偿,交强险只要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交强险的保额内赔,超出交强险保额,由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赔偿。
    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 、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
    当理赔超出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就需车主承担。
    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 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 较常见的车损:碰撞、倾覆(翻车)、自然灾害等(冰雹、暴雨、爆炸等等)。
  • 车辆追尾发生了交通事故后,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为依据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追尾一般是后车全责。
      
    1、根据交通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交通法同时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因此,追尾事故交警一般都会判定后车负事故全部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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