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车在高速路上产生追尾事故圆滑世故,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检修后导致的车子掉价花费如何规定另一方赔付?

其它
2020-01-13 09:19: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车辆追尾事故的保险理赔流程和一般的车损事故保险理赔一样,如果只是车辆损失,那么理赔会更简单。
      
    1. 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身或者第三者财产损失或者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理赔时,首先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险公司上级审批同意,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
      
    2.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索赔申请书(属于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双方车辆的 保险单正本复印件、双方的财产损失清单以及修理发票(这个金额需要是保险公司确定的金额)、技术鉴定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施救费的发票。
      
    3.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有的理赔都必须提供的,与索赔有关的、必要的资料:
    (1)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银行账号,
    (3)驾驶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4)行驶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4.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属于单位的,理赔损失金额超过万元的,还需要同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法人身份证的四个复印件。 ?
      
    5. 材料提供正确及时,保险公司会在3-5工作日以内给予迅速理赔,投保不计免赔保险的,车辆追尾事故会没有额外损失。?
  •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是责任方负全部责任,受害人可以得到的合理赔偿具体包括: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各项赔偿标准有详细规定。
  • 因道路交通追尾事故的财产直接损失的补救方法,首先应恢复原状;当已不能恢复原状时,则用折价赔偿的办法予以补救。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害,仅以他人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财产直接损失为限,具体指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毁损的实际价值损失,包括损害的车辆、物品、设施、饲养的动物等其他财产。
    因交通事故而发生的间接财产损失,则不能包括在赔偿的范围内。
  •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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