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还在XX信借个17000的借款,贷款利息太高一个月一千多,如今早已还了一万二了,还说我借款16000,后边能够不还了没有?

2020-01-13 16:13: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分期偿还。
    2、有能力偿还或者有部分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偿还借款时,本金应当偿还,利息在国家限定利率标准(年利率24%)之内的,也应当偿还。超过限定利率标准的部分,不需要偿还。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院保护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不仅不受法院保护,而且如果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会判决出借人返还。
    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未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如果借款人未支付,法院不保护,若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该部分利息,法院不会支持;如果已支付,付了就付了,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该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判支持。
    4、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但是,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1、是否应该支付利息和如何支付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合同在有约定而且约定的合理,那么就要按合同约定执行;
    2、合同上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要看是否到了还款期限,如果到了还款日期,那么就要支付利息了,时间从还款期或从立案日开始;
    3、利息的标准同期银行流动利率一般指的是贷款利率,是多少要看对方的诉讼请求是如何计算的,银行方面根据时期不同也作相应的调整;
    4、什么时间不清,利息怎么计算最终是按法院的判决来执行,所以现在首要的任务是争取得到一个理想的判决结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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