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教师,审请公共租赁房须完税凭证,个税达不上起征点,应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1-13 18:1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7月1日以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为3500元。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2011年9月1日实行。所以最新的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计税收入高于3500的就要交税了。  征收范围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六金-缴税  扣除标准:2011年9月份起,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举例  假设某市民应发工资为5000元,免征额为3500元,“三险一金”扣除数为实际工资的23%(假设个人住房公积金是按工资的12%缴纳的),扣除金额为1150元,如果该单位实行了通讯改革,还可以据实扣除400元通讯费,那该市民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就应该是“5000-3500-1150-400”,所得结果为“-50”,可以不缴个税。  如果该市民月收入为6000元,按照我市的情况,理论上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就应该是“6000-3500-6000×23%-400”,实际应纳税额为720元,对应的税率为3%,当月就应该纳税
    21.6元。  新税法实施后,对全年一次性奖金,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
    1.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2.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 个人承担社保部分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0号)第一条“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规定,个人在社保中心缴纳的社保费可以在计算个税前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