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爸爸在施工工地上被电杆打进小腿骨折这样的事情如何赔付。感谢

2020-01-14 05:15: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骨折属于工伤,至于赔偿要看具体情况的,本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
    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
  • 要根据医院所开出的鉴定等级来赔付。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可以不赔,周为完全是自我过错责任,对方出于正当防卫。也可能适当支付医疗费和赔偿金。还可能全额赔偿若干项目。
    赔多少钱,谁也回答不了。只能待治疗终结、伤残等级鉴定后按实际情况计算才可约知。
    保险公司理赔流程各有不同,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咨询人工服务最准确
    根据具体你情况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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