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手指骨折 我就想咨询一下我能不能做工伤鉴定 能得到多少赔偿金

工伤索赔
2018-09-07 08:1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说来,骨折构成九至十级伤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若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要向你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4、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按工伤前的标准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5、若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则全部费用由单位支付。
  •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 1,先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交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无为你交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部赔偿。
    该工伤赔偿,单位拒却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能够向法院诉讼要求工伤赔偿。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2年之内受伤害工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能够申请工伤认定。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可,申请时限能够适当延长。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通常都只有2年的时间。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薪水,住院伙食补贴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5,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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