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入合作社四万元,但是没签股东协议,算是股东吗,现在想退股怎么退,谢谢

2020-01-14 11:09: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权对外转让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的一种方式和途径, 但由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特点(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资合性特定),所以,股权转让,其他股东有优先认购权。没有征询其他的股东是否购买(除非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否则,直接把股权卖给你,我认为你只是隐形股东。
    顾名思义,作为隐形股东你对公司不可能像正常的股东去行事相关的经营决策权和红利分取权。你权利的行事必须通过你的朋友,因为你是站在他背后的,所以权利是否有保障,关键看你们的股权转让协议如何约定。
    满意,请采纳。有问题,请继续留言。
  • 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将其出资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依法将其出资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资本不会减少,该股东在公司的出资成为受让出资人在公司的投资。
    另一种方式是公司的股东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条件,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这样就导致两种后果:一是公司收回股东的股权后,重新向其他股东转让,使其他股东增加出资。
    公司维持原有资本;二是公司收购股东的股权后,销毁股权证明书,依法办理公司减资手续。
  • 设立中小企业或者公司有风险,稍有不慎,不但会设立公司失败,血本无归,而且还有债务缠身的风险。因此,非常有必要在设立公司前,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或者合同,以明确各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尽可能确保公司设立成功,免留后患。
      设立公司前最好签订合作协议
      目前,在法律上没有强制规定合伙设立公司的,必须要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设立公司前各股东可以选择签,也可以选择补签。因为选择合伙设立公司的,大多是亲戚朋友等熟人,都有着非常强的人身信赖关系,很多时候都不在意是否签合作协议。
      但设立公司前,股东如为两人以上的,最好在设立公司前签订《投资设立公司协议》或《合作协议》。法律虽然未要求公司股东之间签署协议,但由于公司章程、口头约定等大多难以详述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股东之间一旦产生争议,发生纠纷,就会陷入因无合同或协议依据而难以解决的境地,并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损害公司的利益,最终也损害股东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