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和邻居打架,被打伤,轻伤一级已鉴定,已立案,但始终没结案,我现在怎么办?

暴力伤害
2018-09-07 08:51: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过派出所随时可以做伤情鉴定,三个月后做伤残等级鉴定

    鉴定可分为刑事伤情鉴定和民事司法鉴定
    刑事伤情鉴定,此鉴定结果是为了给犯罪分子定罪量刑。伤养好后即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情鉴定,伤情鉴定以两次为限。
    (1)第一次是公安机关带你到公安局法医那里免费鉴定,如无异议,这次就认定了。
    (2)第二次,是向有鉴定资格的市级司法鉴定中心申请,鉴定是收费的,钱由公安机关出。
    如无异议就终结了。
    民事司法鉴定,涉及到伤残等级、和民事理赔挂钩。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
    (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
    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 损伤程度评定时机:
      ①凡是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评定依据的,原则上在3个月以内进行。
      ②凡是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须观察、检测损伤后果或者结局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进行;凡是疑难、复杂、一时不能确定损伤程度的,可以在治疗终结或者状态稳定后6个月以内进行。
      ③对于涉及容貌损害或者功能损害未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的,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直接对照标准做出预检意见(结论)并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可待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时进行复检,做出鉴定结论。
    鉴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侵权人主张相应的赔偿。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