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交通法第几条要求交通管理局对汽车违章应以信息内容或其他方法立即通告买车人

2020-01-14 21:52: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所作的行政处罚。交通违章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和拘留四种。其中对违章者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上的罚款,可由民警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违章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由县以上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但吊扣6个月以上驾驶证和吊销驾驶证,须由地、市或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审批;对违章者处以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2004年5月1日,现行规定废止,统一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 一、异地怎么交车辆违章罚款  现场单一般只能在违章地处理,电子眼违章可以在违章地和机动车登记地处理。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交通问题可咨询事务网。  
    二、交通违章罚款不交有什么后果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备注: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6、对驾驶证没有影响,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车管所。  
    三、交通违章罚款标准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但没超过额定成员20%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  
    2.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但超过额定成员20%的,5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3.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在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的处20以上-200以下罚款;  
    4.货运机动车超核定载质30%以下的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  
    5.货运机动车超核定载质30%以上或违反规定的处:5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6.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以下(含)罚款;  
    7.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8.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处200以下(含)罚款;  
    9.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50以下(含)罚款的;  
    10.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1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以上—2000以下罚款。

  • 一、交通违章行为怎样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超载或超员: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的,一律处500元罚款。  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超速: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东莞违章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  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  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改装或者应该报废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一律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使用伪造驾驶证: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记满12分继续驾车:对机动车驾驶人记满12分继续驾车的一律处800元罚款。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肇事后逃逸: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机动车驾驶扣分新规定  一次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一次记6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一次记3分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一次记2分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一次记1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不按规定会车的;  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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