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单身母亲,独身儿子现在和北京女孩结婚6年,儿子户口已落户到北京,我今年正好满50岁无业,我的户口是否能投靠儿子落户北京呢?如果落户北京以后,我再婚外地男带孩子(9岁),是否可以把男方男孩户口落北京呢?

2020-01-14 23:48: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再婚前,你有俩孩子,再婚配偶无子女,这样情况,需要依照你本地规定,到你户籍所在地计生办,事先办理三孩子女准生证,取得准生证,就可以再次生育,例如:《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
    (一)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二)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第十六条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生育的,发给生育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一、事实上,孩子与女友之父母不是父母子女关系,故孩子无权继承遗产。
    二、女友父母可与孩子真实父母之间对此事言明,以防止出现麻烦。
    三、女友父母可以采取遗嘱将财产归你女友继承的方式排除此风险。
    四、因孩子既非女友父母亲生,且并非他们直接抚养,因此风险较小。
    五、从法律上来讲,这种行为具有规避法律的性质。
    六、综合来看,就你女友父母来说,他们风险不大,但若出现孩子违法,可能会由女友父母承担责任,当然,最终还是要由孩子真实父母承担。但多少会有些麻烦。
    总之,在继承上基本上不会出现你所担心的问题。
  • 小产权房落户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建设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法律规定只有四种情况:一是农民的宅基地,二是农村公共设施的用地,三是农村兴办的村办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四是根据担保法,使用农村集体用地抵押权实现的时候可以允许。除此以外,都是现行法律不允许的。
    由于“小产权房”不是依照国家规定建造的,购买此类房屋的人的利益也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 孩子需要和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落户,不能单独立户,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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