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媳妇腹下疼痛,今天住院第四天了,B超彩超也做了,CT也做了两次,医生说还是没检查出病因,一直拖着在住院,花费特别高,这么久连个准确病因都查不出来,不应该吧,天天花一大笔钱,我媳妇还是天天痛着,这还是市里第一医院,算最好的了,这么多天拖着,还检查不出病因?我觉得是不是医生故意拖着让住院话费不给好好治疗,坑着我们赚钱,要怎么办,花了万八千了,快没有钱了,回去又怕她痛,不回去医生拖着又没钱了,怎么办

2020-01-15 09:11:1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由科室或院部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反应,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3、对发生患者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告知患方在规定时间(患者死亡后48小时,如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缓7日)内提出尸检申请,拒绝尸检的,应让患者家属签字;如拒绝签的,院方应当如实记载,并记录在场的其他证人。
    4、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必须将事情详细经过以书面形式陈述,经科室讨论,分析原因,写出定性结论,并以书面形式在2天内交医务科,并提交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予以责任认定和提出整改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