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处理南京医疗保险卡丢失,在那里补卡

银行
2020-01-15 11:49: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参保人员市内转院治疗手续办理手续如下:  ①主诊医生提供病历摘要,提出转诊理由,填写《广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由医务部门审核盖章,并报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备案;  ②急、危重病例可先行转院,并于5个工作日内补办以上手续。  费用处理:  ①转院后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按一次住院处理;  ②转入医院起付标准费用高于转出医院的,补交起付标准费用差额,否则不需另付起付标准医疗费用;  ③医疗费用中属于个人支付部分的(参照实例十三),直接从个人帐户中扣划,个人帐户不足支付时,由个人自负;  ④医疗费用用中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每月向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申报结算。
  • 医保卡,全称医疗保险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医疗保险事业处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医保卡是参保人员日常看病购买的重要凭证。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载体,用于记录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包括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划入的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资金、利息。它是参保人员进行基本医疗消费的非金融专用卡。  广州医保卡办理指南:  
    (1)医保卡损坏  参保人持损坏的卡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查询损坏原因并补办医保卡,于下个月15-20日凭取卡单领取新卡。  
    (2)医保卡挂失  参保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并于下个月15-20日持取卡单领取新卡。  
    (3)个人账户转移、销户程序参保人调转,须持本人身份证、调转介绍信及卡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办理转移、销户冲账手续。参保人死亡后,本单位专管员或家属持死亡人身份证、卡和代理人身份证、死亡证明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办理继承、销户冲账手续。  
    (4)每月新增人员须单位专管员持录用、调转证明及人员变更表于每月15-20日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领取新增人员医保卡。  
    (5)已批准退休的人员由单位专管员持卡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办理退休改卡手续。  
    (6)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门诊医药费审核结算:每月日与医院、药店进行门诊数据核对,在核对无误后,6-10日对门诊数据逐一上传审核,保证每条记录准确无误后,对各个医院、药店的个人账户资金进行结算,定期核查各药店外配处方是否完备准确。  
    (7)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时现金垫付的医疗费,凭《门诊医疗费结算单》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现金冲账,对出差、异地就医人员发生的医疗费,凭发票进行现金冲账。  
    (8)失业人员凭医保中心开具的办理卡收据,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领取医保卡。
  • 社会保险社保卡补办三步走:
    第一步:预挂失。社保卡挂失分为两种形式,一种为口头挂失,一种为书面挂失。书面挂失:可以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设在街道社保所)进行书面预挂失。
    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时生效。口头挂失:持卡人可通过拨打发卡银行服务电话或12333电话挂失等多种渠道办理,通过电话办理挂失时,持卡人应提供本人的社保卡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第二步:补新卡。预挂失后可办理正式挂失与补新卡手续(正式挂失后不能撤销)。补卡时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需要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填写《申请单》后,由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办理。
    此时,工作人员会开具一张《领卡证明》。如果在补卡期间生病,则可拿着《领卡证明》到定点医院就医,并保留处方明细、收费单据,按手工流程报销。
    第三步:领新卡。在办理完补新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补卡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