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被人无缘无故打了,左手手肘肿起来,右手大拇指指节被打裂,头上两条口子,身上多处淤青事发时报了案,警察处理一直拖拖拉拉,打人的有八个,只有四家家长出来面对,打人的基本是16.17岁的未成年,警察说的,像这种情况,报了案,他们做不了什么,只有把两方的人召在一起谈谈受害人被伤害的各项目赔偿费用,约谈了最少5次了,一直谈的不合情理,从10月15日到现在,伤也好的差不多了,谈啊谈,就是没有表态,该赔多少,甚至更过分的,第六次谈,直接没人出来面对,我有点恼怒了,不想再让警察拖拖拉拉的,直接向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一下律师,如果提起诉讼,可以获得哪些赔偿,行凶者会受到什么制裁,已经从受伤开始,差不多20天了,做伤情鉴定,还可以吗?平时保留有一些证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