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弟欠我五千元,不租,义弟和妹妹感情不合,义弟不承认借的钱,怎么办?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条,应认定为是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合法有效。
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协议,那么该协议产生于夫妻关系之中,又分离于夫妻离婚关系之外,如果未能在离婚调解书中加以载明,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时,另一方就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到头来,有可能双方重新进行离婚后的财产诉讼。
夫妻双方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一致,应当将财产分割情况具体写在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中(如写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中,法院生效的调解书中),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得到法律的帮助和支持,最终实现自己的离婚财产利益。
-
借条应该怎样写? 借 条
借款人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
家庭住址: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今向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 (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
担保人: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虽然这个可能会伤感情或者没面子。
但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
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
借钱不是非打欠条不可,如果没有打欠条,对方无异议,依法是可以要回所借的钱款的。
如果对方不承认拿了钱,可以采取录音等办法,收集相关证据,来达到要回钱的目的。
如果有办法证明钱是给了对方,但对方不承认是借,是给的,这就需要对方出示相关证据,否则,对方必须还你钱款。
如果对方拒不偿还,可以持相关证据,到法院诉讼解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