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名称和法人名称发生了变化,原公司的债权是怎么主张的呢

2020-01-16 10:46: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法》条文: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也有例外。
  • 对于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如下:
    一、首先,需要先到工商局核准一下变更后你公司的新名称,不需要太久,在名称核准后,工商局就会发给你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以及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的样本,同时告知所要带的其它手续。
    二、照样本打印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后,拿着你年检过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就可直接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了。   如果经营范围涉及其他前置许可的,还需先办前置许可的变更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   
    三、费用不会很多,变更登记费是100元,副本工本费10元,有些地方会加收其他的成本费用,名称核准100元,反正因各个地方而言。   
    四、变更完后,还需在一个月以内到税务部门及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和代码证的变更,另外,还要到银行备案。   先在网上提交变更申请,等一天,工商审核通过后,会出现提示下载的资料,拿这个资料去工商局核名。回来在网上提交变更备案,根据提示填写就可以了。还是再等一天,工商审核通过后,出现提示下载的资料,其中有个要求的说明,按照上面的要求预备资料,再去工商办理手续,工商收下资料,会告诉你什么时候去取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所以无论是你们对破产企业的未到期债权还是破产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未到期债权,都应当视为到期。因此你公司可以作为债权人参与破产清算,而破产企业的未到期债权也应视为到期。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破产企业的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的,除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外,还应减去其他相关损失。
    确实无法收回的破产企业的财产,不列为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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