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9年54岁,我这一生只生了一个闺女,在35岁的那时候与我丈夫离异,43岁又在婚,现在我的老公原先有两个闺女在2011年去世了一个,他如今也剩一个闺女,我丈夫与我离婚之后又在婚生了个闺女,这样的事情我能算独生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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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否则即使男女双方离婚时,约定由一方承担债务,债权人仍有权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否则离婚后仍然应当偿还前夫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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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按照以下情况判决: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第二,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原则上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判决;第三,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争取孩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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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