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受害人因14岁以下但16岁以下的故意伤害而住院,他在18岁之后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2020-01-16 20:00: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对于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罪犯,主要是要根据受害者的伤情来确定应处的刑罚:

    1、如果致受害者轻伤的,则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经法医鉴定,受害者的伤情达轻伤以上的,即构成故意伤害罪,就会被判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根据刑法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  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上述内容就是对于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的相关解答。
  • 已满16周岁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要对所有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要对一部分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不承担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没有任何后果,对于因不满16周岁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应当责令家长或监护人管教,在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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