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人因为喝酒打架昨天早晨就被家人派出所叫走了,到现在已经24小时多了还不见人,去派出所人家也不说,后面找人问了说是已经拘留了,这是什么意思呢

暴力伤害
2020-01-17 08:10: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打架致人受伤,无论是被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甚至最后被判刑,也不能免除赔偿民事责任。

    如果打架致人轻伤,根据刑法规定要负刑事责任。但是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是可以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或者是不起诉,或者是免于刑事处分,或者是从轻处罚。
  • 喝酒打架双方协商已和解,派出所还要追究,应当是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