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未坐过牢或被拘留过。警察局说我有犯罪记录,被判30天,但我没有被捕。发生什么事了?

刑事辩护
2020-01-17 13:44: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天,对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天(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一般最长三十七天,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如认为犯罪证据确凿应当保送检察院批捕。
    对于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即释放,视情况而定也可以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就是说被刑事拘留以后有可能会有案底(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但无罪释放是不可能留下案底的。
  • 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是否会被判刑是需要看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当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最好的做法是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嫌疑人的相关诉讼权益。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所以,如果被批捕,说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一般都会判刑,退赃只是量刑情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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