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雇员如何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信息,在哪个银行?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1-17 14:13: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以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提取公积金需要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证明。下面,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项。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   
    (一)部分提取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办理提取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的销户   
    1.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2.由单位在当月汇缴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相关栏目,先将帐户封存后即可办理销户提取。   
    二、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2、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 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才能提取,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会办理该账户的封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如下:
    本人持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住房公积金卡、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持上述资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 辞职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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