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了一套房子,没装修之前就发型墙上有裂纹,找了开发商,开发商修补了,还写的有保证书,以后有裂纹付全部责任,装修好了,那又有裂纹,找开发商,物业,开发商不承认质量问题,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8-09-07 13:25: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家具建材出现问题、装修质量不过关,首先应该找责任人,也就是对应的厂家或装修公司。例如木地板掉色、瓷砖色差大、皮家具掉皮等,都是明显的质量问题,首先可以跟品牌的店面或客服联系,令其上门查看,解决问题。
    装修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找包工头、装修公司的监理人员、装修公司的客服部门投诉。
    除了一些负责任的品牌和企业,一般的商家都会采取拖延,甚至不处理的态度。如果是比较大的企业,业主不妨直接投诉到公司总部,如果总部重视口碑和信誉,会责令相关负责人及时解决。
    如果投诉到总部仍然得不到合理的回应,消费者也只能另辟蹊径。
  • 你好,很多人不清楚交房后质量问题赔偿怎么解决,其实要分两种情况: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非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  如遇房屋防水等非主体结构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则依约定执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无特别约定,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予以解决,但一般开发商不会同意退房。遇到此类问题,如在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围内,开发商应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如超过法定保修范围和期限的,实行有偿维修。其中属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部分的大修、更新、改造维修费用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支出;属于购房者自用部位及自用设备的,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开发商在法定保修期内未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一般来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发生质量问题的并不多见,大量发生的是非主体结构问题。因此,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重有关房屋质量条款的约定,并注意收房时开发商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有关房屋质量保修约定、保修期及保修范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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