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校学生日本和服乒役的在校大学生必须交养老保险吗

其它
2020-01-17 17:09: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缴费中断

    社保缴纳中断了有没有关系?15年是指累计缴纳的年限,中间可以有中断不需要连续,只要交满12*15=180个月,退休时候可以“坐以待币”啦!

    缴纳年限

    交满15年还要继续交吗。
    很多数学学得比较好的朋友可能会自己先算一笔账,我已经交够15年,退休就可以领钱了,那还有继续交的必要吗?继续交会不会很亏?在这里要告诉大家,缴的多,领的就多。不管对哪类参保人员,多缴养老保险费都是划算的。

    要想享受养老保险,需要累计缴纳15年。而缴费基数最高为统筹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统筹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而现实中以最低档居多。
  • 工伤期间养老保险缴纳方式:按正常上班缴纳。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养老保险等属于福利系列,正常缴纳。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按照最高法院的意见,劳动者主张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需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保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办了社保手续仅仅是未足额缴费或存在欠缴,是不符合条件的;
    二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实务中法院基本上都会要求劳动者提供社保机构不能补办的证据,而社保机构往往不出具这样的证明,结果你懂的......
    注意,就算是符合了上述两个条件也仅仅是获得了法院受理的资格而已,法院该判多少损失,司法解释可没做任何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