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村民土地纠纷!只剩下一个了!大家都同意回收!它是可回收的吗?

土地纠纷
2020-01-17 18:1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不是国家想要就能收回的,而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才能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也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两部法律中均对土地的征收征收用做了限制,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目前对于公共利益的认知主要包括: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综上,虽然土地征收具有强制性和补偿性的特征,但为了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规定了国家土地征用权不能滥用,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行使,因此土地不是国家想要就能收回的。

  • 1、如果伤情达到轻伤或者以上,需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可以报警,同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
    2、身体受到伤害的赔偿,首先要做一个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的鉴定在每个市的大医院都有鉴定中心,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赔偿的具体数额要根据医疗情况以及伤残等级鉴定情况确定受损失的大小,因每个省的以及城市居民以及农村居民的赔偿标准不同,以及受害者年龄的不同都会影响赔偿的具体数额,鉴于计算的复杂以及案件的个别性,故无法提供具体的详细的赔偿清单。
    4、如果对方拒绝赔偿,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建议及时收集证据起诉,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提供《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五)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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