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保证审查的期限已过,但判决书仍然没有。

2020-01-18 13:23: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保候审到期后应该如何处理,可参阅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第二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原取保候审,并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受案机关作出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决定的,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的相关规定。
    如果不再重新办理取保候审.应该不会再往下追究了
  •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等待判决时,是否会收押,还要根据具体案情决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可能判决实刑的,会在开庭前收押。但也不一定的,收押后宣告缓刑的,也不在少数。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如果当地执行机关未通知你,你只能主动去要求他们解除该强制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