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想解雇孕妇。他想在我工作8个月后解雇我。如果他不愿意给我写解雇信,如果我自己辞职,我该怎么办?

2020-01-18 14:24: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部1995年8月4日发布)
    34.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劳动办公厅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明确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可以辞退。”由此可见,女职工在怀孕后,用人单位并非绝对不能解除合同,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证明怀孕的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但要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企业绝对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期限即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女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
    女职工在孕期合同到期应当顺延,孕妇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因此,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顺延,随意降低其基本工资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你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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