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小产权房不能进门,还有购房合同等。这是法律认可的吗?

2020-01-19 13:32: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小产权房,如果是居住者用来抵押借贷是不行的。
    小产权房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不属于个人,居住者只有居住权,没有对产权进行买卖,赠与、继承等形式改变产权的权利,抵押也是属于更改的一种形式,银行是不会接受产权不明晰的抵押的。
    如果是集体出具相关文书同意的,就等于集体是借贷担保人,房屋为担保物,就可以。
  •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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