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离婚后受到他前夫的谩骂和生活骚扰,怎么办?

离婚
2020-01-19 14:0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已经离婚。那么一方的骚扰行为已经干扰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涉嫌违法,另一方可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 一、离婚时大家都知道有财产,但是都没提的,没要求法院处理的,则没有诉讼时效限制。

    《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该条文对离婚后财产分割请求权不加时效限制。


    二、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离婚后觉得分割不均,要求重新分割的,则诉讼时效为1年。

    《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离婚时对已知的共同财产都进行了处理,在判决书中已列明,离婚后发现对方藏匿了财产,如:判决书已写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一套。离婚后发现一方还有一套房子,此种情况的诉讼时效是2年。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第三十一条规定,“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 收集证据,起诉其骚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据此,如果有人打电话骚扰你,干扰你正常生活,其行为违反上述规定,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进行行政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