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可以付12个月的失业保险费领失业金吗?

2020-01-19 21:49: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并不以是否有原单位的补偿为依据的。只要被辞退的职工,交有失业保险基金的(每交纳一年就是可以领取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就可以到社区进行失业等记,然后领取失业保险金。
  • 领取失业金的手续: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
    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员工,被用人单位辞退,属于非本人意愿终止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金。
      《实施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时需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10日内作出审核认定。
    对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书面答复并通知本人。  失业人员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的领取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明和《就业失业证》,按月可随时到受理其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的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凭单证到指定银行支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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