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钱的朋友忘记拿借记卡了。将近两年来,对方一直拖欠付款。如果我告诉他不要还钱,我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1-20 09:57: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 先与对方就欠款进行协商,如对方拖延还款或拒绝还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欠款及相应利息。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起诉状需列明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可以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主要有欠条、借条、合同、短信、微信记录、打款记录等。
  • 属于个人之间的无息借款,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可以随时主张对方还款。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中有关质量、期限、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    
    (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