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的劳资纠纷,工资不是老板给的,因为工作失误等原因,然后来到劳动局,老板告诉我们不要说实话,我们是外包公司,工资是另一家公司给的,然后老板把这件事推给我,也就是人事,说我负责,和他和另一家公司无关, 昨天来我们公司给我做记录,然后我撒谎了,请跟进,我的人员会去法院,这对我有影响

2020-01-20 12:52: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63条规定,企业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监察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你可以依照相关证据,举报到劳动监察部门或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 职工的行为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没有履行自己应尽义务。公司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职工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义务。职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职工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不慎丢失了劳动合同,会导致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搜集到以下15条证据,即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10.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13.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
    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
    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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